教师学历、专业技能职称提升奖励制度|管理制度|学校概况||佛山市高明区京师时代教科院附属实验学校
教师学历、专业技能职称提升奖励制度

  时间:2023-06-06      浏览次数:67

 教师学历、专业技能职称提升奖励制度

 

根据京师教科院、京师时代教科院实施“强师工程”的要求,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教师通过参加继续教育提升学历(学位)、专业技能职称层次和水平,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现结合我校教育改革与发展实际,制订本奖励制度。

一、福利项目及标准

(一)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

1.奖补对象:全校教职工。

2.自2021年9月1日起,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一次性奖补人民币3000元,取得博士学位一次性奖补人民币8000元。(要求取得学历后在学校连续工作三年及以上的)

(二)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学位)。

1.奖补对象:全校教职工。

2.奖补标准:自2021年9月1日起,获985、211院校的,本科自考学历一次性奖补1000。其他院校一次性奖补500元。

(三)取得专业技术职称。

1.奖补对象:全校教职工。

2.教育系统组织的职称认定的,一次性补贴200元,中级1000元,高级3000元,副高级1000元。

3.教育系统组织的其他专业技能证的,超过500元的,专业技能培训费学校按50%费用福利补贴。

 

二、获得福利补贴要求

1.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京师附校教师“十不准”》的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团结合作、改革创新精神。

2.有大局观念,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思想健康,对工作主动积极无抱怨,不发表负能量的言论。任期内没有出现因工作失职而引发事故造成损失或体罚学生、变相体罚学生,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材料等弄虚作假或违反学术规范等情况。任期内参加教科院“我本管理岗前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3.获得研究生以上学历的,需要在京师附校或京师教科院合作学校执教三学年(含三学年)以上。

4.获得本科以上学历的,需要在京师附校或京师教科院合作学校执教两学年(含两学年)以上。

5.获得教育系统组织的职称认定、教育系统组织的其他专业技能证需要在京师附校或京师教科院合作学校执教两学年(含两学年)以上。

6.教师获得证件期,必须在京师附校或京师教科院合作学校任教期间进行。

7.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再参加同等学历(学位)教育的,不适用本办法。

 

三、福利补贴申请流程

1.填写奖励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1)

2.出示证件复印件及费用单。

3.部门确认,校长审批,呈报教科院。     

4.教师提升学历、专业技能福利在每年教师节发放。

 

京师时代教科院附属实验学校

2021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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