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请假制度管理规定|管理制度|学校概况||佛山市高明区京师时代教科院附属实验学校
教职工请假制度管理规定

  时间:2023-06-06      浏览次数:65

教职工请假制度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严肃劳动纪律,规范学校各岗位工作秩序,提高全体教职工教育教学服务意识和工作质量,特拟定学校教职工请假管理制度。

总原则:所有请假,需提前一天在学校企业微信填写提出申请,不得耽误本职工作。提出申请后,同时电话提醒批准人,批准后方可准假。未批准擅自离岗者,视为缺勤或旷工处置。

一、请假程序

(一)事假。

1.在学校企业微信填写请假条,方便假在2小时内,报主任批准;请假1天及以内,报分管校长批准;请假2-5天,报执行校长批准;请假6天及以上,由总校长审批。

2.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事假者,

 

(二)病假。

1.在学校企业微信提出申请,需要协调的工作上报主管部门,部门同意后,方可准假。就医后,在企业微信中上传就医证明。

2.未将就医证明上传企业微信者,视为事假或缺勤。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正常履行手续的,需在返校时提交医院证明,否则视为事假或缺勤。

 

(三)公假。

1.在学部填写出差单,再报所属处室主任(拟)同意,分管校长批准。

2.将出差单交回处室主任登记。否则,视为缺勤。若出差人不按预期履行公务,或出差结束不及时返回岗位,学校视其情节,予以迟到、早退、缺勤,甚至旷工等处理。

 

(四)婚假、丧假、产假等,按国家相关文件执行,原则上一次性安排。请假程序同病事假。

1.产假应至少提前两个月通知学校,以便学校安排接替工作人选。

2.根据民办学校性质、学校教育教学阶段性的特点,确保学校教学工作稳定,产假应尽量以学期为单位休假。

 

二、销假程序

1.所请假事必须及时到学校所属处室报到销假。

2.若不及时销假,或不按时返岗, 学校视其情节,予以迟到、缺勤、旷工等处理。若提前返岗,也须及时销假。若因特殊情况延期返岗,务必及时申请补假。学校校委会将根据实际决定是否批准。

 

三、管理运用

(一)缺勤。

教师不假误课1节、上课迟到或早退 20分钟及以上,职工、行政不假缺岗半天,被视为缺勤,一次扣200元。情节严重者,按有关法规和劳动纪律处理。

 

(二)事假。

一天扣罚200元。一年内事假连续10天及以上,或累计20天及以上,按有关法规和劳动纪律处理。

 

(三)病假。

1.一天扣100元,住院一天扣50元。

2.教师1个月内病假在1天以内,所耽误课程又及时补上,可免于处罚。

3.一年内连续病假20天及以上,或累计45天及以上,按有关法规和劳动纪律处理。

 

(四)上课。

上课迟到或早退10 分钟以内扣30元;10至20分钟扣50元;20分钟及以上,被视为缺勤。私自调课, 一次扣罚调课双方各60元。

(五)坐班。

请假一次,扣罚20元;迟到或早退一次,扣罚30元;缺勤半天,扣罚100元。

 

(六)值周值日。

值周行政或值周值日教师不履行值周职责, 迟到、早退一次扣30元,请假一次扣50元,缺席一次扣100元。

 

(七)集会活动。

升旗仪式、开会等工作活动,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0元,请假一次扣 20元,缺席一次 50元。

 

(八)学校办公室将每月汇总教职工出勤情况并公示,如有错漏,请及时反馈说明。年度出勤情况载入本人业务档案,并以此作为出勤考核的依据。对全年请假、迟到、早退、 缺勤等累计较多者,将按有关规定在年度考核与绩效考核中严肃处理。

 

四、本制度解释权、仲裁权归学校校委会。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注:2023年5月对产假进行修改(红色字体部分)。

 

京师时代教科院附属实验学校

2017年9月


上一篇: 教师守则 下一篇: 教职工工服管理制度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官方微博

    官方微博